2017年12月29日,由省档案局经科处副处长王晓春、二级主任科员唐志伟及省农科院办主任丁顺麟、院档案科副处级调研员杨梅以及院办公室人员倪雪姣组成的省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组,对水产所档案规范管理省二级标准进行认定。水产所党委书记龙治海、副所长赵刚、纪委书记林珏及档案管理人员迎接了认定组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档案局经科处副处长王晓春主持。
首先,党委书记龙治海向到会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水产所的基本情况,纪委书记林珏汇报了水产所档案管理情况及省档案规范化管理二级标准认定自查评分情况。随后,认定组实地察看了水产所档案查阅室、档案办公室、档案库房,并仔细抽取了案卷目录、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档案、光盘档案、实物档案以及档案登记文件等档案资料及电子软件录入数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点评和业务指导。
认定组实地察看并综合评议之后,王晓春副处长向参会人员详细说明了二级标准认定的评分、扣分情况,最终综合得分93.8分,顺利通过了省档案规范化管理二级标准认定。王晓春副处长对水产所的档案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指导。
随后,办公室主任丁顺麟代表认定组作了总结,首先祝贺水产所顺利通过档案规范化管理二级标准认定,并提出了四点不足之处:一是加强档案的收集,保证档案的完成准确;二是加强我所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和智能化;三是加强档案的编研和应用工作;四是加强全所人员档案意识的提升。
最后,党委书记龙治海对认定组到所检查、指导所档案工作予以衷心感谢,表示一定按照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意见,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工作,使水产所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所科研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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