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农业部药检所刘学副所长、杨峻、马凌处长在农业厅肖小余总经济师、省药检所廖华明所长等陪同下到植保所调研座谈,植保所张鸿所长、刘旭副所长以及承担农业部药效试验认证人、科管科参加了座谈会。
部药检所刘学所长介绍了这次调研的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起草了《农药登记资料要求》、《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农药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6个农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部分承担药效试验认证单位意见,以期保证新修订《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贯彻落实和过渡期的平稳有序,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
植保所刘旭副所长代表本所简要汇报了近三十年来承担新农药登记大田药效试验情况以及队伍建设、条件建设和单位加强认证试验管理等情况;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四位认证人根据多年承担药效试验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分别就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省药检所廖华明所长从省级管理部门角度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农业厅肖小余总经济师建议,省内承担药效试验单位今后要加强沟通、交流和学习。国家及时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作为药效试验承担单位,规范管理,严格标准,实施全程监控,有据可依,是履行好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职责。最后,张鸿所长感谢刘学副所长一行以及农业厅领导到植保所指导工作。农药药效试验评价服务是本所争取科技创收的主要来源,所将按照《条例》认真执行,同时希望部药检所和农业厅对本所药效试验以及拟申报的农药环境毒理评价工作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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