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院知识产权办公室一行5人前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与成都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张志军庭长和王晓审判长、陈瑞子法官等7人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科研单位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在对四川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和植物新品种、专利以及商标案件的审理情况做了全面的介绍后,张庭长指出,成都中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到对社会的预警机制等方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主导作用,通过与行政管理机关密切配合,实践司法和行政保护两极互动。张庭长还介绍了中院在调整公共利益,服务大局,与农业厅、版权局、专利局、行业协会等合作,推进陪审员制度,解决专业性强,提高审判质量,发挥调解职能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随后,王晓、徐秉晖审判长、陈瑞子法官等围绕科研单位技术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从司法判案角度,与我院一行在几个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技术成果申请必须及时,要注重申请的时效性,过程的规范化,技术只有穿上知识产权的外衣,才能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成果权属制度、奖励制度等管理机制,对外协作项目,在合同中注意权利约定,控制风险,避免重复开发和技术侵权;订立内控制度,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对于亲本材料,技术数据、研发过程中的图表、原始记录等要归档、定密,单位同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积极主动应对争议,把争议、纠纷解决在打官司之前,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努力为科研人员提供法律帮助。
近年来,我院通过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院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认识有了新提高,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著作权等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方面,取得了新成绩。通过本次调研座谈和听取法官们案例介绍,我们对进一步提高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能力,切实把知识产权融入全院创新、管理、转化、产业化工作全过程有了新的认识。
参加本次调研交流的有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刘晓刚主任、盛屏副主任、李颖科长,院信息所农经中心陈春艳副主任和赵颖文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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